关于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院系:
2014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论文答辩工作,使论文答辩工作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研究生院要求各院系要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别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做好论文的评阅工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论文评阅人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论文评阅意见由答辩秘书在答辩前进行汇总和整理,并录入学位系统。
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论中含有“C”的硕士研究生,由各院系学位分委员会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研究生院将会重点跟踪检查这部分学生的论文答辩工作。
三、学位论文答辩是审查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一次重要的学术交流机会,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校外或者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在职研究生)以外的专家。建议各院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聘请高水平大学或研究院所的专家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为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把关,活跃校区的学术氛围。
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前,应将答辩资格审核表、答辩委员组成表、实践环节记录本送到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和盖章。
五、各院系应提前做好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日程安排,同时报研究生院审查;并及时公开张贴,在研究生院及各院系网页上公布,以便更多研究生旁听有关答辩活动。各院系、研究生院将根据答辩安排进行答辩检查。若有变动,请及时通知院系教学秘书、研究生院,并张贴。严禁擅自变动答辩安排。
六、严格答辩程序。重申答辩程序如下:
1、答辩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
2、主席宣布开会,公布会议程序和要求。
3、申请人介绍论文主要内容,一般为20-30分钟。
4、答辩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答辩秘书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答辩研究生对评语中提到的问题进行解释或回答。
6、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并投票表决,做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形成和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的环节,也可在一组学生答辩结束后统一进行。
七、研究生论文答辩期间,学生本人、答辩秘书、院系教学秘书要及时登录学位管理系统,输入、打印有关表格。
八、答辩结束,研究生要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整理有关学位材料,为召开院系学位分委员会、大学学位会做好资料准备。并及时向图书馆提交有关文档。
各院系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本院系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个答辩组的论文答辩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研究生院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