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培养办(2013-10-22)
各院系及有关人员:
为了做好2014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论文质量,便于导师指导论文进度,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中的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要求,现将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日期
学位论文答辩日期初步拟订于2014年2月24日~3月14日。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1、博士生
①2010级及以前完成了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未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②已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以及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
2、学历硕士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
2011级及以前完成了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学历硕士研究生。
3、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MBA、高校教师,下同)
①2010级及以前完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未申请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2011级提前进修了课程,并完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进修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
4、同等学力人员
符合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并通过了外语统考和综合课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分、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先自行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和培养计划检查是否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论
文发表与科研工作、学位论文等要求,满足条件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各院系需视具体情况指定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或者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做为研究生申请答辩的资格审查人,专门负责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1、博士生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按照入学时的培养方案要求。
2、学历硕士生
2011级学历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分别按照入学当年《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的要求执行。
3、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0级及以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分别按照2010版《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的要求执行;
MBA、高校教师研究生分别按照当年的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4、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的学分和发表论文要求按照同年级的学历硕士研究生的要求执行。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尚未正式出版只有录用证明的,必须提供正式的、纸质的、注明计划发表日期的、加盖红色印章的稿件录用通知书,经过导师认证签字后,上交院系教学秘书处。
四、学位论文的撰写规范、字数及印刷要求
为了保证论文格式的规范和统一,学校制订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具体论文撰写规范、论文书写范例、论文封面模板见研究生院网(http://202.206.217.109/index.php/Sections/index/sid/20.html)。请答辩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论文,论文撰写不合格的不予上会。研究生院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1、博士生
理工科一般为6~8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一般为8~10万字。关键词3~5个。
2、各类硕士生
理工科一般为2~3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一般为3~4万字。关键词3~5个。
各种类型研究生的论文内容及书写格式均由导师负责把关,院系教学秘书按照不少于10%比例抽查检查。研究生院随机抽查。
学位论文的复印、装订,由学生本人凭论文复印单到指定地点复印,分装好后携带论文装订单到指定地点装订。
五、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1、博士生
博士学位论文要送交7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其中大部分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应占70%以上),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院负责匿名送审2份。要求所有申请答辩者,必须在答辩前2个月把2份学位论文(封面不出现研究生和导师姓名、无后记、附言、致谢)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送审。
(2)博士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送审5份。论文评阅人名单(其中至少有3名是校外专家)由导师提出建议,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答辩秘书负责论文送审。
(3)专家评审意见直接寄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由研究生院负责转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家评审意见不得寄给导师或答辩秘书,更不能由学生本人将论文送给专家评阅或取回评阅意见书。
(4)论文评阅前,须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研究生需将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交至研究生院进行检测。
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中半数以上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必须有二至三位外单位专家。导师可以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学历硕士生
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二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一般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一般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时不能担任主席。
3、专业学位研究生
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一般应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委员会中一般应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可有一名导师参加。导师不能担任主席。
4、同等学力人员
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一般应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 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一般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不能做答辩委员。
六、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公开发表,涉密学位论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密级申报与审定、论文的撰写、评阅、答辩以及论文的归档等请按照华电校〔2005〕99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试行)》执行。文件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申请表”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83.html)。
所有涉密论文必须在申请论文答辩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办理、提交有关手续,过期不再接受涉密申请。
所有涉密论文一律参加正常的论文送审工作。
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打印、送审之前,必须在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的定稿电子版上交各院系,由各院系教学秘书集中进行检测。凡是未能按时提交论文电子稿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的答辩.
2、学生电子稿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doc,如“20070215张三.doc”。命名格式不符者不得参加论文检测。
3、各院系教学秘书将盲评检测结果统一返给各教研室和导师。
4、研究生院规定: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小于等于3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直接送审;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30%小于等于5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修改,修改后论文的文字重合率小于等于30%,允许送审,修改后仍然达不到学校规定的要求,一律推迟到下次答辩;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50%的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次答辩,本次答辩不再受理。
5、请注意论文文献综述、感谢语的写作、引用文献的标注等问题。
6、凡是提交虚假、不真实、不完整论文电子稿的学生,如果经过论文对比系统查出问题,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八、抽查盲评论文工作
1、研究生院将会同各院系分别对10%的学历研究生和非学历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进行抽查,不足10人的院系抽取1人,指定评阅人对其硕士论文进行匿名评阅。对录取分数在当年 “GCT”成绩百分位30%以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一律参加匿名送审。
2、为了确保研究生论文质量,加大监管力度,学校鼓励各院系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和完善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倡导各院系逐步实行论文全部盲评、院系统一组织公开答辩。具体安排可参见《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3、匿名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格式:①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②中英文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③论文原创性声明上作者、导师处不要签名;④论文使用授权书上请勿在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⑤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⑥删去致谢页,作者简介页;⑦论文打印格式参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学位论文书写规范》。
九、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工作和答辩工作结合进行,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等详情,参见《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评选办法文件、“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书”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http://202.206.217.109/index.php/Sections/index/sid/20.html)。
十、学位审批材料
各种类型研究生的学位审批材料及有关表格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或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打印。(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92.html),凡是要求从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的打印的表格一律从系统打印,不得另外制表。
十一、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
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学生版、答辩秘书版)见研究生院网页“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91.html)。
十二、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
答辩完毕,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答辩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将论文总体学术水平及建议、是否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等材料分别上报研究生院和学位办。
十三、关于数码照片的特别说明
1、学历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时需要同时注册电子照片,研究生院已经组织所有毕业学生统一由新华社拍照。请有关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新华社拍摄的电子照片。可以登陆“学历学籍信息网”,下载新华社拍摄的电子照片,以学号命名照片上传。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在职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
请申请学位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位办的通知,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采集电子照片,并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以学号命名),同时提交2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制作硕士学位证书(照片与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相同,照片后注明学号、姓名、专业、学院)。
3、电子照片上传说明: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学位信息管理”—“上传个人照片”,进行上传。上传照片后,请在学生学籍维护—基本信息维护查看本人的电子照片是否显示。
研究生院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1:2014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程表
附件2: 2014年春季申请答辩研究生基本信息统计表
附件3: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实施办法
附件4:院系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报告登记本汇总表
附件5:2014年春季申请答辩研究生答辩日期安排表
附件1: 2014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程表
序号 |
完成 日期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
1 |
10月27日前 |
1、申请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向所在院系申报。凡是达不到培养学分要求者一律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申请答辩的在职研究生向各院系教学秘书提供“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学术报告登记本” 。不提供“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学术报告登记本”者将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涉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申报时标注。过期不再办理。 |
各院系 各类别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 |
2 |
10月31日 前 |
1、 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将2014年春季申请答辩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有系主任签字和加盖院系公章)。 |
各院系 教学秘书 |
3 |
11月8日 |
1、 经过研究生院审核,确定符合答辩的研究生名单,然后通知各院系。 2、各院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下放学位信息录入权限。 3、由于下放权限的的学生将进入毕业注册环节,请各院系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已经确定的申报名单下放权限,确保下放权限学生名单的准确性。 |
研究生院 各院系 教学秘书 |
4 |
11月27日前 |
1、 各院系教学秘书将“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学术报告登记本”审核、汇 总后,将所有登记本和汇总表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审查、盖章、登记成绩。 |
各院系 教学秘书 |
5 |
11月29日 |
1、 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到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领取2014年春季申请答辩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成绩单。 |
各院系 教学秘书 |
6 |
11月10日- 2014年 3月14日 |
1、各种类型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位信息基本资料、学分信息、科技成果、专利成果、发表论文、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答辩日期等各项信息,打印有关表格。系统登录地址:http://202.206.217.117/gsmis/main.do,具体的操作见使用说明。 |
各类型研究生 |
7 |
12月4日上午10:00 |
1、由研究生院会同各院系在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中分别按人数的10%随机抽取学位论文,确定学校盲评的人员名单。 |
研究生院 各院系 教学秘书 |
8 |
12月4日下午-5日 |
1、 所有被抽查盲评的各类型研究生将论文电子版提交到各院系,协同研究生院,进行学术论文不端检测。 |
有关研究生 |
9 |
12月6日-10日 |
1、论文经过检测合格的盲评研究生,开始印制3本盲评论文。 |
有关研究生 |
10 |
12月10日-11日 |
1、研究生院会同各院系拟定盲评单位、盲评评阅人名单,准备对被抽查盲评的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阅。研究生院负责组织送审评阅工作。 |
研究生院 各院系 |
11 |
12月13日 上午 |
1、 所有被抽查盲评的各类型研究生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3本学位论文,同时由研究生本人准备评阅书、评分表(申优者)、评阅意见参考提纲各3份。评阅书可填写学科专业、申请学科类别、论文题目、不能填写研究生姓名。 |
有关研究生 |
12 |
12月23日 -2014年 1月17日 |
1、 所有未参加校盲评的各类型研究生向各院系提交论文电子稿,由各院系进行学位论文不端检测。过期不再受理,具体安排见院系安排和通知。 2、论文检测合格、手续完备后,开始印制论文:学术型研究生2本,其他研究生3本。如果院系要求提供电子稿论文,可以不打印纸质论文。 3、 申请答辩的各类研究生登录系统打印《XX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 (同时附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专著的复印件、录用通知及获科技成果奖励、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4、同等学力人员携带由学位办公室签署意见的“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本科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书和外语统考合格证书、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书,向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 5、将《XX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交学院审核,然后由院系统一到研究生院盖章。没有经过研究生院审批盖章的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6、申请答辩的各类研究生登录系统打印《XX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组成审核表》交学院审核,然后由院系统一到研究生院备案,没有经过研究生院备案批准的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7、各类型研究生将论文(学术型研究生2本,其他类型研究生3本)和《XX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送评阅人进行评阅。 |
1、有关院系自行决定论文不端检测时间、论文外送评阅时间等有关工作,并通知到所有申请答辩的学生和导师。 2、所有申请答 辩的研究生自行向有关院 系咨询。 各院系 有关研究生 研究生院 印刷厂 |
13 |
2月17日- 23日 |
1、 各类研究生根据返回的评阅意见,修改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开 始进行定稿论文的装订工作。也可以在答辩完毕后再进行装订。 2、 答辩秘书在学生论文评阅完成后登录系统为学生录入“XX硕士论文 专家评阅意见”(针对各类硕士)。 3、各院系教学秘书通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位管理菜单下的“学位 信息统计表”查询、打印“硕士论文评阅意见书统计表”,上报研究生院,并附上对评阅有问题的论文的处理意见。 4、各类硕士生论文装订时,将论文底稿一同装订共7本,分配如下:导师1—2本,学校档案馆(论文定稿存档案馆)、学校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各1本,其余自行安排。 5、 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送达答辩委员。 6、 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7、 各院系将全体研究生的答辩安排计划(尤其是院系统一组织的答辩安排)报研究生院。并自行张贴公布答辩日程,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研究生院。 |
有关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 答辩秘书 院系教学秘书 研究生院 印刷厂 |
14 |
2月24日- 3月14日 |
1、 各院系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2、 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登录系统录入答辩决议和答辩结果。注意选择“答辩委员会”,不要选择“分委员会”或者“校学位委员会”. 3、 研究生答辩秘书按清单顺序整理好有关学生的答辩材料,并编号装袋。 4、研究生教学秘书登陆“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汇总全院系学生答辩情况。 |
研究生导师 答辩秘书 院系教学秘书 研究生院 |
15 |
3月15日-20日 |
1、 召开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 2、 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登陆“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3、 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本系各答辩秘书已经按照顺序编号装袋的所有学生的学位审批材料,合格后上交学位办。 4、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将本系初选的优秀论文名单、申请书、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交研究生院。 5、对院系答辩情况进行总结,将《2014年XX学院(系)春季论文答 辩总结》及《XX学院分委会会议纪要》分别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和学位办。 |
院系教学秘书 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 |
16 |
3月21日-31日 |
1、研究生院审核、整理、打印上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材料,不合格材料 不提交本次学位会。 2、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等事宜。 |
研究生院 学位办 |
17 |
答辩后至提交论文答辩材料之间 |
1、研究生本人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纸质论文(博士4本,硕士3本)与电子版论文(word文档一份),并索要回执单,装在答辩材料中。 |
研究生 图书馆 |
18 |
4月1日 以后 |
1、各院系负责把学生的答辩与学位审批材料向档案馆归档。 |
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