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3-09-24
华北电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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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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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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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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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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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
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申请日期:_ ____ 年 月 日 |
民主评议小组意见 |
陈述评议理由: |
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决定: 经本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认定该同学家庭经济 ; (填写:“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或“不困难”) 组长签字: 评议日期: 年 月 日 |
院系认定工作组意见 |
经民主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并将本认定工作组的初步认定意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公示 个工作日(公示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无异议,现认定该同学家庭经济 。(填写:“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或“不困难”)。 组长签字: (加盖公章) 认定日期: 年 月 日 |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意见 |
经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系)认定工作组初审,本机构认真复审,认定该同学家庭经济 。(填写:“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或“不困难”)。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认定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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